您好,欢迎来到吕梁残疾人职业技术学校官网!

食堂管理

食堂管理
  
学校食堂食品留样制度
作者:吕梁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学校     发布时间:2018-07-18  点击数: 1631次
1、学校应配备食品留样专用冰箱,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他食品,冰箱温度控制在0℃-6℃之间。
2、食物留样每一品种不少于100g。
3、食品留样后立即加盖密封(或用保鲜膜密封),在留样容器外贴上标签,标明:菜名、餐次、日期、留样人等。
4、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以上,时间到后方可倒掉。
5、用于留样的容器必须满足消毒、无菌要求。
6、建立食品留样台账,做好每餐留样登记,备查。

关注公众号

  • 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李家沟
  • 0358-8321788
  • 0358-8321788
  • llscjrzyjnxx@126.com
  • 版权所有:吕梁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学校 Copyright © 2012-2019 备案号:晋ICP备18003871号-1 技术支持:龙采科技集团

     
    您是本站今天第 123 位访问者